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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付金100%集中交存 银行与支付机构利益链彻底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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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谢水旺上海报道

  上周五晚间,一则重磅消息在支付行业广泛传播。

  6月29日,央行办公厅下发《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8〕114号),决定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100%。

  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至央行,这是监管一贯的思路,也在分步骤进行中,此次更加彻底,更加细化。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将彻底结束支付机构躺着赚利息的好日子,彻底切断了银行和支付机构利益链,也是“断直连”的一个重要手段。

  100%集中交存至央行

  2017年以来,央行探索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从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目前也是50%,只是仍然存管在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如上操作,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仍然存在利益关系。今年5月,央行召集支付宝、财付通等26家支付机构参加会议,研究接管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先做试点。会议材料显示:“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调整试点机构范围,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全部支付机构。”

  而这次并未如外界预期,先在26家支付机构试点,而是直接推广至全部支付机构。

  具体来说,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央行称,为满足支付机构特定业务需求,支付机构可以在备付金银行持有相关业务专用账户,包括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预付卡备付金账户和外汇备付金账户。

  除上述账户外,支付机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注销在商业银行的其余备付金账户。支付机构应根据与银联或网联的业务对接情况,在这个时间点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于开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原委托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交存专户”销户。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的资金划转应当通过银联或网联办理。

  这与今年5月央行试点方案存在一些差别,如何理解呢?

  “可以这么理解,试点半年,且全部支付机构都要参加,之前也没说这半年里不允许其他机构参加试点。”接近央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此外,有支付机构负责人反映,《中国人民银行法》对支付机构在央行开户没有相关规定。上述接近央行人士表示,早在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其中明确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至于支付业内人士关心的能否实时代付问题,上述接近央行人士称,要看清算机构功能,也就是银联或网联,代付业务是清算机构和支付机构的业务,跟备付金交存没关系。

  备付金总规模预计破万亿

  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至央行,无疑将彻底结束支付机构躺着赚利息的好日子,彻底切断了银行和支付机构利益链。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也明确指出,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央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发现,自2017年6月起,央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新增“非金融机构存款”项目,即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款。2018年5月末,这一数据为5009.23亿元,按此测算,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总规模为10000.46亿元。

  不过,鲜有支付机构披露备付金规模及利息收入,可以推测,支付宝、财付通这两家支付巨头的备付金规模巨大。

  比如,6月15日在港交所上市的汇付天下,其港交所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2016年、2017年,汇付天下利息收入(主要来自客户备付金结余)分别是2610万元、3830万元、6160万元。汇付天下在招股书中坦言,由于越来越多的客户备付金存入集中备付金账户,未来利息收入将持续减少。

  “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至央行,也是‘断直连’的一个重要手段,支付机构无法再以此作为筹码和银行谈判了。银行为了备付金,也会做出各种让步和利益交换。”中国支付网创始人刘刚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编辑:包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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