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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狱警的自白:靠近死亡 我在死刑监区的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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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晨狱警上班,都要回放前一晚的监控视频。总是能看到,死刑人员反复翻看家人的照片、信件,看完倒在一边,拿毛巾或被子蒙住头,流一晚上泪。



石检深站在看守所办公楼上,他对面就是整个监区。新京报记者罗婷 摄

石检深 42岁,梧州市看守所副所长,从警21年的时间都在和死刑人员打交道。

梧州市看守所在城市东郊。站在最外的办公楼,也能听见羁押的犯人在闲聊、点到、唱歌,鼎沸的人声传得很远。岭南时晴时雨,一会儿大毒日头,一会儿豪雨兜头,空气里是湿漉漉的青草味。

42岁的副所长石检深拿着一个警用电台、一盒烟、一部手机,在办公楼里忙来忙去。

他面目柔和,好不容易坐下,说起趣事,会放声大笑。

从21岁开始,他在梧州看守所担任死刑人员监区的狱警,39岁时擢升为副所长,仍分管死刑人员监区。21年的时间都在和死刑人员打交道。

他人生命终结的时刻,于寻常人,不过是落在纸上的一则轶事。当事者此前的挣扎与放下,渴求与留恋,告解与宽恕,皆不为人知,只有他成为见证。



一盒烟,一只警用电台,是石检深的标配。
狱警要做的,是理解人

1995年,我20岁,成了梧州市看守所的狱警。

从小我就想当刑警,志愿也是报的刑警,但却被分到了看守所,当了狱警。

第一次去看守所监区报道,上二楼的巡逻通道一看,嚯,好家伙,这么多人啊。入职大概一年后,所里把我分到了死刑人员监区。那时候年轻,有些方面表现得不是很好。我记得有一次开大会,被领导批评了,散会大家都走了,我一个人很不开心,坐在那里。

所里有个返聘的老同事,是以前县看守所的老所长,走过来跟我聊。我说,易所啊,我可能干不来这个工作。他说不是啊,你干得挺好的,刚开始做,每个人都不熟悉。你要多看点书,工作上多总结,多去了解和理解一些其他行业的事情。

后来我发现,确实是这样。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医生,你又了解一些医务知识,就很容易有话题。要打开别人的心扉,首先要了解他的专长。

2006年左右,有个21岁的男孩,参与入室抢劫,把一个女老板杀了。起因很简单,他爸妈早亡,小时候跟着叔叔在湖北勾松脂,长大后跟着姐姐姐夫生活,问姐姐借了三千块去学车,车还没学,赌博把钱输得差不多了。

他赌钱时认识另一个人,说没钱就去抢。他担心姐姐姐夫因为他赌钱责骂他,只好去抢,抢完就把别人杀了。被判了死刑,刚进来就闹自杀,说我要死我要死,折腾一个月,天天闹。

我的切入点就是跟他聊勾松脂。我就说我也是乡下出来,小时候也勾松脂,早上什么时候得上山,松脂刀是怎样弄,怎么才锋利,从哪里往下勾,说到和他经历不符的地方,他就会插话了。他愿意开口,我们就有共同语言了。就这样,他一个月不开口,我三四天就攻开了。后来因为同案犯在逃,责任不清晰,他改判了死缓。

死刑人员刚进监区,都会经历一段很长时间的适应期。最开始我是肯定不和他谈案情的。人都是肉体凡胎,心里的变化会通过语言、眼神和一些肢体动作看出来。

比如人觉得非常尴尬的时候,可能会缩成一团,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聊天老纠缠一个问题,这也是典型的表现。如果聊天的思路已经很开阔了,那证明他已经把这些问题放下了。

最直观的指标是饮食,人有思想顾虑时,是很难吃得下饭的。拿出一碗饭,如果他能顺利吃下三分之一,那可能这一两天就没事,如果吃不下,还要继续和他谈。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普通监区,管过一个十六七岁的抢劫犯。午饭时间,他坐在放风场边上吃饭,我就问他,你吃得饱吗?他说能。我说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如果吃不饱你跟我说,我让你吃饱,他哗哗眼泪就流下来了。可能是很久没有人关心他了。

我当时就觉得,他们其实也是普通人,也需要关心。他们的愿望都是很简单的,有时候你满足一下,他们都感恩流涕。和他们相处,肯定不能让他们感觉我们是管教与被管教的关系。

说实在话,我相信人性本善。但是没有得到合理引导,人生观价值观没有树立好,他是可以向恶的。人生本是一张白纸,就看你怎么写,有自己写的,有社会和环境泼墨上去的,不懂得分辨,就会被外界的力量引导。



石检深每天清晨从这里进去,与上百位死刑人员打交道。
要让他们放下心里噎着的那些事

这么多年,我管过上百位死刑人员,贩毒的、杀人的、抢劫的……接触下来我最大的感触是,要给他们生的希望。

我一位同事最近感叹,我辛辛苦苦做了这么多工作,让他们重新燃起希望,突然间他就被带走了,就执行死刑了,到头来这些工作是徒劳的。

他这是很典型的陷入迷茫期了。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所谓生的希望,其实不仅仅是生命延续的那种生,有些事情是我们无法逆转的,但如果能让一个死刑人员放下他心里噎着的那些事儿,知道他生命中也有一两件有意义的事情,那也是一种重生。

比如说我管过好几个杀自己伴侣的,各种方式都有,用炸药、泼硫酸、碎尸等等。原因也不外乎伴侣出轨,或双方感情破裂。入狱后他们的状态高度一致,就是不悔罪,不求立功表现,甚至一审判死后不上诉。

我总是跟他们讲,感情不是工厂的生产线,你不能说你投入多少我就回报多少,我感受到多么不幸福,都要和你生活在一起。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感情是什么,是妥协和付出,而不是索取和回报。

有一个贩毒的死刑人员,妻子要离婚,还要孩子的抚养权,他强烈拒绝。我劝他,是惩罚妻子重要,还是给孩子健康的环境重要?你从小缺的那些爱,希望孩子也缺吗?你把孩子给他妈妈,他以后想起你,只有爱,没有恨。因为你爱他,给了他重新生活的空间。他听了这话,很舒坦地就把孩子给了妻子,没了遗憾。

我管过的最年轻的死刑人员才19岁。2005年,他们一群人在公园里抢劫,专抢情侣,从山脚抢到山顶。深夜十二点正好遇到一个独自走路的少女,把她强行拉上车,轮奸至死,手段非常残忍。

我和他聊天,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一直在说,小时候上学他只有一支笔,姐姐把笔抢了,他就没法上学了,因此非常恨他姐姐。这能说明他没有一个很好的成长环境,但是他犯下这样的重罪,绝不可能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啊。

后来慢慢聊,聊家庭关系、伦理,他才有了歉疚,不把责任推给别人。我们必须让他知道,这事是他做错了。如果时间能重来,他可能不会再这样干了,这种忏悔的心态,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安慰。

每天早晨狱警上班,都要回放前一晚的监控视频。总是能看到,他们反复翻看家人的照片、信件,看完倒在一边,拿毛巾或被子蒙住头,流一晚上的泪。有时谈话,稍一提起家人,就有人眼圈发红。

真正到了最后几天,大多数人也都比较坦然了,毕竟之前有过那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我们没有民间流传的所谓最后一顿饭、告别仪式、遗书之类的,刻意不给他们营造这种氛围。执行前有个临终会见,十几分钟时间,见了家人,他们除了哭还是哭。

人去了刑场,他们的遗物要留给家里。那些家里的来信,都已皱皱巴巴,边角磨得很脏很脏,那是读过百遍千遍的痕迹。信件和相片,是他们最珍贵的东西。在给家人的最后一封信里,他们总是写,爸妈,孩儿不孝,你们要注意身体。



很多改判后转到监狱服刑的死刑人员,都会给狱警寄来感谢信。
从重从快,到少杀慎杀

有朋友建议过,让我把以前管死刑人员的点点滴滴、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可以写一本书了。这二十年,真是有很多故事,社会的、人性的、法律的……

比如死刑政策,从以前的“不放过一个坏人”,变成了现在的“不冤枉一个好人”。从以前的从重从快,到现在的少杀慎杀。

我刚工作的时候,盗窃还是有被判死刑的。1997年我送走了最后一批盗窃判死的死刑人员。那时候不像现在,一切都很快,从一审判决下来到执行死刑,只需要半年时间。现在不一样了,至少是一年,多则两三年。

1997年,新的《刑诉法》出台之后,整个体系已经非常严谨了。近年来,媒体也曝出了一些冤假错案,但其实经过公检法一而再、再而三的审查,绝大部分案件还是证据确凿的。

又过了十年,到了2007年,最高法就把死刑复核权收回了,广西高院只能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死刑。

还有对人尊严的彰显。也是2007年,公检法司四部门发布了一个文件,明确了死刑人员行刑前有见家属的权利,死刑复核下来也会告知他。

原先是没有家属会见的,他们与家属最后的联系,就是书信。原来大家也不知道哪天执行。到了那天直接把人提出来,执行前执法人员会和死刑人员谈四点,一你有什么遗言,二有什么财产纠纷,三还有什么要处理的,四找谁去处理,做好记录,让他签字,执法人员也签字。这事就完了。

新政策执行后的第一个死刑人员,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处了十几年的女友要分手,他朝她泼硫酸,造成二级伤残,那姑娘的照片我看了,整个人都面目全非了。

这个人身上有三个第一例,第一例最高法核准死刑,第一例提前告知要对他执行死刑,第一例安排家属会见。

他当时觉得自己罪不至死,错在女方。一审判死后他很积极去上诉,二审判决下来还是死刑,他申诉。申诉和死刑复核是同时进行的,死刑核准了,告诉他的时候,他非常气愤,把衣服解开,扔到地上。

这事怎么说呢,刑法的判罚有三个: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他这个案子的社会影响是很恶劣的,当街泼硫酸,群众会很恐慌。给当事人的心理和生理也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大家都会很好奇,是不是真有像电视里那样临刑喊冤的,确实有。有一位年轻人,因为一些小的纠纷,杀了自己工友,但他觉得自己罪不至死。那天已经拉到刑场了,行刑前说自己有冤,还要检举揭发,又被拉了回来。

回来之后最高法出了一份中止执行的决定,然后继续审理。这说明现在执法还是很尊重程序的。审理查明,此前的判决无误,所以他最后还是被执行了死刑。



石检深(右一)去死刑人员家里探访。
暖人心者,莫先乎情

说心里话,不管外界怎么评价,我都不觉得管死刑人员是个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他们的经历和故事,再曲折离奇,我也从来不和人说,就算和家里人,也都是蜻蜓点水。

这么些年,会不会受我这工作的影响呢,当然也会。大家总说,一个警察一年遇到的阴暗面,往往比普通人一辈子遇到的要多。从二十多岁到四十多岁,我也经历三个阶段,第一是嫉恶如仇,第二是觉得怜惜、可惜,第三个是想要挽救。

年轻的时候,充满了好奇心,胆子也大。有一次去医院办事,在电梯里看见医生推着一具遗体,用白布包着。我的同事们都扭过头去,可是很奇怪,那一瞬间我有强烈的冲动,想把白布掀开,看看死者究竟是男是女,多大年纪,容貌如何。

面对死亡,犯人的情绪都会比较反复。有段时间,有个犯人一直闹情绪,我发愁啊,整个人神经紧绷,一天晚上做噩梦,一拳打在妻子脸上,她脸上都淤青了。第二天早上她跟我说,我又惊讶,又羞愧。

那时候也忙,每天六七点才下班。当时我已经有了女儿,在她读幼儿园的时候,她母亲因为工作需要去了外地,我要接送她上下学。有好几次,我七点才去接,幼儿园早放学了,她一个人在教室里看电视,我去了,她泪眼汪汪地问我,爸爸,你还要我吗?我说爸爸肯定要你啊,她说那你为什么这么晚才来接我?我还是觉得对她很愧疚。

有了孩子之后,心态也会有变化。不安全感会更强烈,有时候临睡前,我甚至会幻想,会不会有人来报复自己,会不会对小孩下手。

后来自己慢慢调整,也去做了一些疏导,去看一些温暖阳光的东西。网上流传的那种跳楼或者抢劫的视频,现在家里人拿给我看,我都不看的,或者直接关掉,我不想看,我看不下去,心里抽抽。

我现在的心理是挽救。其实他们也都是平凡人,作案前和我们一样,做饭、买菜、生活。走到了这一步,很多人都是尊严没有得到有效的肯定。

你陪一个人这么久,知道过几天就要执行了,心里的滋味是很复杂的。我最相信的一句话是,暖人心者,莫先乎情,在临死前,满足他们这种被肯定的需要,让他们得到安慰,能平静告别。这是我职责范围内能做到的最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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