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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桩奇葩案?男子卖2只自家养的鹦鹉被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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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21时53分,名为“80后养鹦鹉获刑案”的微博网友发出了一条信息:【千古奇冤】只因养鹦鹉,我丈夫王鹏就被深圳宝安法院判刑5年,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绝望,无力瘫坐,眼泪流干……



▲微博截图
这条微博一发出,立即引得公众关注。有网友评论称,此案可与“仿真枪案、大学生掏岛窝案、农民采三株野草获刑案、杂戏团运输动物案”并列,是一起机械司法的典型例证。

截至5月5日15时45分,该条微博被转发2350次,获得2207次评论。实名认证为“法律学者,律师”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转发该微博并评论称,将为王鹏提供法律援助。

徐昕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我接此案旨在用个案推动法治,将坚决作无罪辩护”。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妻子讲述</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意外与鹦鹉结缘</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开始饲养鹦鹉</strong>

今日(5月5日)上午,红星新闻与王鹏的妻子任女士取得联系,任女士介绍,自己的丈夫是在2014年开始接触鹦鹉的,因为自己喜欢,就尝试着自己饲养,“家里来的第一只鹦鹉是捡来的,后来才知道是一只小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任女士说,自己当时正与丈夫筹备婚礼,家里来了这么一个小家伙,为他们平日的忙碌增添了不少的乐趣。



▲小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 图据百度百科
时光匆匆,任女士与丈夫结婚后,丈夫又买了一只被俗称“和尚”的鹦鹉,正好与家里原来那只凑成一对。自己与丈夫恩恩爱爱,两只鹦鹉的相处也相得益彰。

任女士说,丈夫是一个喜欢钻研的人,“开始养鹦鹉之后,他很快沉溺进去。”任女士回忆,王鹏曾在网上学习饲养和繁育鹦鹉的方法,并多次给鹦鹉买粮食和玩具,还亲手做鸟笼,甚至在工厂的花坛里亲自种葵花和高粱来喂它们。

后来,有很多鸟友和身边的朋友向他咨询鹦鹉的养殖方法,“在鸟友们夸他厉害时,我能感觉到他的那种成就感。”

“最让我们感到开心的是,我们教会了一只鹦鹉跟人打招呼和背唐诗。”任女士回忆,丈夫对养的鹦鹉很有爱心,从没有伤害过它们。

随着时间的推移,相爱的鹦鹉产卵孵化,家里的鹦鹉也越来越多。到了2015年,任女士幸福地发现,自己怀孕了,正当夫妻二人沉浸在生活的喜悦中,殊不知一场厄运正朝着这个小家碾压过来。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孩子妻子生病</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丈夫无力照料</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出售2只鹦鹉</strong>

2015年11月1日,任女士诞下一子。跟千千万万到深圳务工的平凡小夫妻一样,任女士夫妇的生活虽不富裕但平淡幸福。



▲一家人之前的合影受访者微博图
2016年3月,“孩子4个月时,查出患有先天性巨结肠。”任女士说,不久之后,患有乙肝多年的她又被查出了胆囊结石。屋漏偏逢连夜雨,任女士说,自己的丈夫在那时已经开始售卖鹦鹉,“我们一度以为那是他辛苦繁殖、饲养应得的报酬,并不知道是犯法的。”

任女士强调,“我很确定他对鹦鹉的喜爱并非出于牟利,我们都有稳定的工作,他父母有退休金,生活虽不富裕,但绝不至于明知是保护动物还去铤而走险。”

“那段时间因为家里事情比较多,我们没有精力再去照料鹦鹉了,所以才售卖了2只鹦鹉。”任女士说,事后她才知道,这2只鹦鹉是被卖给了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花卉市场的谢田福,“这个人在那个市场里经营一个名叫田福水族馆的店。”

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任女士向红星新闻出示了自己和孩子的病例及入院证明。





▲孩子的入院通知书和妻子的检查报告受访者供图
不过,就是这2只被卖出的和家里的45只鹦鹉,成为后来王鹏被法院定罪的呈堂证供。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法院判决</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犯非法出售珍贵、</strong><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濒危野生动物罪</strong>

在任女士发至记者邮箱其丈夫王鹏的刑事判决书中,红星新闻看到其中注明:“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认定了王鹏贩卖给谢田福的2只小金太阳鹦鹉(经鉴定学名为绿颊锥尾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被保护的鹦鹉,其行为触犯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一审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受访者供图
对于辩护人提出查获的45只鹦鹉属于人工繁育不构成犯罪行为的说法,法院以当事人已经有贩卖事实为依据不予采纳,认为这45只鹦鹉应定性为“待售”,属于犯罪未遂。

今日(5月5日)15时许,红星新闻以了解案情的名义致电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在电话中,此案的审判长王恩建称,根据相关规定,法官不能就案情直接接受媒体采访,“相关问题请通过法院研究室咨询。”

之后,16时、16时51分,红星新闻两次致电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试图与法院研究室取得联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专家意见</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将做无罪辩护</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用个案推动法治</strong>

今日(5月5日),红星新闻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取得了联系。在此之前,徐昕在网上公开表示将对王鹏进行法律援助,“我接此案旨在用个案推动法治,将坚决作无罪辩护。”

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徐昕首先问记者有没有看过此案的一审判决书。在得到肯定回答后,他给记者了一份名为“王鹏案上诉状大纲”(简称“大纲”,下同)的文件,“我的观点都在里边。”徐昕称。





▲徐昕所发微博和辩护思路相关截图
“大纲”中称,此案明显违反常识常理常情。数千年养鹦鹉,都不犯罪;且养其他野生动物或许是为吃用,但养鹦鹉是为了爱。即便鹦鹉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但涉案鹦鹉全系被告人自己繁殖养育,而不是从野外直接抓回来的,自己养鹦鹉不仅没有侵害野生动物,反而增加了鹦鹉数量,有益而无害,刑法当然要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这种纯粹人工养殖的也属于吗?

“此案涉及大量类似的动物养殖者和使用者,具有制度意义,我接此案旨在用个案推动法治,促进动物保护法更贴近人性和常识。”在大纲中,徐昕教授如是说。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网友支招</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律师说没办证</strong>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恰恰证明是一般行政违法</strong>

在任女士发布的微博下,不少网友为其出谋划策,有的网友提到饲养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红星新闻检索发现,该许可证分为《珍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非珍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一般由林业局负责颁发。

对于这一点,徐昕教授表示,这恰恰表明王鹏的行为只是一般的行政违法,根本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红星新闻了解到,个人可申请饲养的野生动物仅有54种。

国家林业局2013年发布的《54种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中,鹦形目中有只有5个品种,且仅供观赏,不可买卖,其中并不包括王鹏出售的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



▲小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 图据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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