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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被曝狱中曾想自杀 梦鸽多次到法院为儿子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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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资料图)

华西都市报讯 11月27日,是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因涉及“轮奸”案终审判决后两年整的日子。日前,有媒体就此曝光了李天一案的更多细节。有知情人透露,二审后,李天一在狱中一度情绪低落,甚至有自杀的想法。而其母梦鸽,这两年来一直在为儿子申诉一事奔走。今年3月,梦鸽也曾正式提起过第一次申诉,但并未有发回重审的消息传来。

此外,有消息称“轮奸案”发生之后,李天一的父亲李双江曾经收到被害人索要50万的信息。

今天27日凌晨零点20分,华西都市报记者直接连线梦鸽本人,试图向梦鸽本人求证,此信息真假如何?但记者发短信和打电话,梦鸽都没有回复。

两年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据李天一案的另一位涉案人员王程的父亲王新安透露,王程与李天一并不是同学,只是在很早时经过朋友介绍认识。李天一有时候会开车来家里接儿子,坐一会儿就走了,在王新安看来,李天一“是个好孩子”、“很懂礼貌”。

作为同一案件的父母,王新安与其他案犯父母此前并未打过任何交道,与李天一的母亲梦鸽也只有基本的接触,并无深入交流,他感慨:“我们家庭条件太悬殊。”至于梦鸽的奔走,王新安发自内心的理解,“父母护犊情深,这是肯定的。”王新安一再称,梦鸽很坚强。

据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两年前,儿子李天一因“轮奸”案,被判10年。据悉,梦鸽一直认为儿子是清白的,她四处奔走多次到法院为儿子申诉。李双江则经常参加公益演出。

在今年11月23日的平乐古镇的公益演出现场,今年已75岁的李双江,精神状态很好。
两年多以前,“李某某轮奸案”备受媒体关注,却鲜有人知同案犯的背景。

“我们已经正式提起了申诉。”

3月的一个下午,在东三环内的一家茶楼,我们见到了王新安(化名),他是李天一案其中一位同案犯王程的父亲。王新安头发花白,操着一口京腔,身体羸弱,看上去弱不禁风,上楼梯略显费力。当他说自己58岁的时候,周遭的人都颇有些意外,甚至忍不住当面指了出来——你看上去可远不止58岁。

见面这天,距离2013年11月27日“李某某轮奸案”二审已有1年半。王新安承认了“正式申诉”的消息,同时申诉的,也包括李天一。

(这是距今8个多月的采访。到本月27日,李天一终审已过两年整,但申诉没有任何消息。)part1

来自普通家庭的李某某同案犯

王新安儿子在判决书上的名字叫王程(很多媒体写成王成或王诚),是案件中年龄最大(时年24岁)也是判刑最重的一个——12年。当年,案发后不久所有言论都指向李天一,其他相关当事人的个人情况却未曾曝光,当时便有传言称其他涉案人都“很有来头”,虽然警方后来澄清了这些言论,但并未平复所有人的猜疑。从王新安的情况看来,起码王程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王新安曾是一名屠宰工,从海淀肉联厂到清河肉联厂,在2001年下岗,此后开过黑车、干过出租,目前身体患有多种疾病,盼着能拿到残疾证。在他的陈述中,家里只有个68平米的两居室,摆着三张床,住着四口人,除了儿子,还有儿子90多岁的姥姥。

王程之前做过友谊宾馆的行李员,随后零散地打过工,一个月收入大概在2000多元,基本上够管自己的花销,“但是他也会给我们买些东西”,王新安补充这句话时候,并无法明确地感受到常见的父亲对儿子的辩解和怜惜,更像是想起了有些应该补充的细节。

这样自觉的对话颇有些像回答警察的提问。实际上,王新安并没有多少与警察打交道的经验。“轮奸案”发生之后,李天一的父亲李双江曾经收到被害人索要50万的信息,平均下来每个人也要10多万。与梦鸽坚信儿子没错所以不肯出钱不一样,虽然王新安直觉相信儿子,但也知道交钱之后取得受害人谅解的话,量刑可以轻一些。

王新安称,在庭审期间,他一度通过律师向受害方提出和解,问对方想要多少钱能够“通融一下”,对方称,要一次性给15万,不过,在整个案件中,他已经支出了15000元的律师费,还要赡养90多岁的老岳母,而妻子每个月仅1000多元养老金,他说,东拼西凑也就只能凑齐3万元。王新安当时曾直接给受害方律师打过电话:“对方说不是律师,就挂了电话。他显然是不满意我只能给3万。”至此,“通融一下”的想法彻底没戏了。part2王程为何与李天一相交颇深


在王新安的眼里,李天一如同图中一般懂事乖巧,年长一些的儿子王程和他是经朋友介绍的。

家境优渥的李天一怎会与这样家庭出身的孩子相交颇深?这是让外人感觉颇有些诧异的地方。王新安透露,儿子与李天一并不是同学,只是在很早时候经过朋友介绍认识。李天一有时候会开车来家里接儿子,坐一会儿就走了,在王新安看来,李天一“是个好孩子”、“很懂礼貌”。

王新安的儿子,是同案犯里年龄最年长的一个,事发时已经24岁。梦鸽曾在接受采访时表达过儿子被人带坏了的想法,当被问及作为年龄最长者是不是对此负有一定责任时候,王新安迟疑了一会儿后,也表示认可,“是的,其他的都还是人大附中的孩子,我当时就跟我儿子说过,你年龄最大,应当负有责任。”

他提到儿子曾经评论过2011年李天一打人事件,儿子的反应是,“他说,如果我跟着就不会让他出这事儿。”王新安以此来证明儿子的“靠谱”。

像大多数老人一样,王新安不会上网,他也没有订阅报纸,更多获得消息的渠道是家里的电视机。他承认,先于媒体报道知道儿子犯事儿了,他的直觉是“儿子不可能强奸”。他的理由有两点:“印象中的儿子从来没有跟人动过手,不可能干那样的事儿;再则他当时有女朋友。怎么可能喝醉酒了就做出强奸的事儿了?嫖娼可能还差不多。”但他并不像梦鸽那样坚定认为儿子没有与对方发生关系,只是表示“不可能动手”“不可能是强奸”。他曾在判决后去监狱探望过儿子,儿子说,“如果当时录了音就好了”,“她是个小姐,她收了钱的”。

从事发到二审期间,王新安仅在法庭上见过儿子,由于视力不好,他并不能很清楚地看到孩子的模样。后来儿子被判刑入狱,他也只去看过两次,“我身体不好,他坐牢的地方在靠近天津的一所监狱,过去不太方便。”让他感觉颇为心安的是,儿子给他来过信,告诉他自己在那里很好,断了联系的女朋友也与他恢复了联系,表示要等他出狱。至于李天一,并不与儿子在同一个监狱,他也只是在法庭现场远远地看过一眼,“还挺好。”

坐牢的同案犯里,还有一个叫大魏的,判了4年(据传其2015年4月2日获得假释,后被律师否认)。对于为何要申诉,王新安表示,去年到今年有不少的冤案被翻案,让他觉得法治环境有了变化。但对于申诉能否成功,他并不乐观。part3始终相信儿子无罪的母亲


梦鸽承认自己前年错判形势,对于民意的汹涌更始料未及,在这些奔走的过程中,她只展示了一个身份,护犊情深的母亲,这份坚强却并未缓解她的救子心切。

不同于王新安,梦鸽抱着必赢的决心。她始终坚信儿子无罪。

事实上,王程父亲聘请的律师,与梦鸽所请的律师来自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梦鸽喜欢喝茶,在这两年内,她经常在周末去一家茶楼会见律师,商讨案件。去年,呼格案、念斌案影响广泛,与王新安一样,这些重审的案子,给她带来了希望。

梦鸽反思了前年的“策略”,对于民意的汹涌,她始料未及,而对于当时法律顾问的高调和搏出位,她更表示出强烈不满。据悉,梦鸽还向朋友提及,当时收到对方的“勒索短信”时,并没有意识到会发展到后来的样子,她承认错判形势。

据接近李家的知情人向网易娱乐透露,二审后,李天一在狱中一度情绪低落,甚至有自杀的想法。正因如此,梦鸽急切地想让儿子恢复自由身。

作为同一案件的父母,王新安与其他案犯父母此前并无打过任何交道,与李天一的母亲梦鸽也只有基本的接触,并无深入交流,他感慨:“我们家庭条件太悬殊。”至于梦鸽的奔走,王新安发自内心的理解,“父母护犊情深,这是肯定的。”王新安一再称,梦鸽很坚强。

但似乎,正是梦鸽的“坚强”,让网友愈加反弹。在2013年的两次庭审中,梦鸽都表现出了她的“坚强”。让很多人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梦鸽在开庭后的当晚,还赶赴一场演出,这成为网友吐槽的点。对此,梦鸽感到委屈,她私下透露,那场演出是组织要求,肯定要去的,况且,跟开庭也不冲突。作为“根红苗正”的歌唱演员,她有着较为顽强的组织观念。

接近梦鸽的知情人称,与她真正接触过后,就看能出她柔软的一面,那种感受会让你发现她与媒体上表现出的那个人不同,“她就是一个被本能驱使的母亲。”part4无疾而终的申诉


众人眼里,李天一早被罐上“纨绔子弟”的标签,可也有人给出对立看法,律师陈有西就声称“冤案是包不住的”,但无论是他还是王新安都对于重审不抱希望,唯苦熬三个月等待结果。

对于李天一案,大多数网友在判断这一事件时,都把李天一作为“富少”或“纨绔子弟”的代名词,以至于群情激愤。不过,对于此案的看法,并非都一面倒的赞同审判,有法律界人士很早就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律师陈有西就是其中之一。

陈有西的头衔为“京衡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最近他还作为王林的辩护律师频繁登上报端),在微博中,从2013年7月就有不少对于李天一案的评述。去年12月,他在回复网友时称:“李天一案,你早晚会明白冤案真相。我无功利目的,只为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公允中立我拒绝了李家的聘请,独立发言。”在今年2月12日陈有西提及李天一案时,直陈“冤案是包不住的”。5月1日,陈有西再谈到李天一案:“法律问题复杂,很多人一开始被误导,都是比较分析慢慢明白的。” 当然不止于律师持质疑的态度,还有一些网友也相信李天一并非如媒体里描摹的那样十恶不赦,一位名叫“金易恒”的网友,写下万字“李天一案网络辩护词”,试图影响网友的判断。

据悉,在二审过后,申诉时效是两年内。申诉有两次机会,每次机会在三个月内会收到答复:重审,或干脆直接驳回。律师选择在一年半后启动申诉,恰好可以把两次机会用掉。而他们的准备时间,则是从去年七八月就开始了。律师团甚至去到“受害女”的老家一探究竟,或试图与当晚其他在场的女孩求证,但最终还是没有太多收获。

对于李天一案的“申诉”能否立案重审,陈有西却不抱希望。

不过,李天一如表现良好,即有减刑的可能。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介绍,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根据法律条例,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即便不申诉,李天一也能在五年内获释。

在谈及一二审梦鸽律师采集的证据不被法院采信时,王新安略有激动,“法庭上说是非法证据,可是我们采集属于非法证据,他们为什么不能自己去调查呢?”他反复说,“我只想要个公道。” 但就算发回重审,结果呢,他也似乎根本不抱希望,“我觉得不太可能有改变”,“接受申诉就算是成功了”。

3月中旬,王李两家与律师分别前往法院面谈,正式提出第一次申诉,能否立案,6月份见分晓,如果申诉不成功,梦鸽们还有仅存的最后一次机会。

但直到11月,没有任何发回重审的消息传出来——也许,这势必是一场无疾而终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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