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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至今未起诉郭美美侵权 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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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拥有67万名粉丝的法律学者徐昕(微博)发表了这样一条微博: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网上炫富,导致红会声誉及获捐额一落千丈,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并直接导致巨额经济损失。但红会至今未起诉郭美美的侵权行为。如今,起诉郭美美侵权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截至记者发稿时,这条微博被转发5000多次。

       徐昕同时说明,这是律师覃华最新提出的一个建议。覃华是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是看了郭美美在澳门举行盛大的生日派对的新闻之后,又查阅了郭美美事件被曝光的日期,才有上述想法的。”

      6月16日,郭美美在澳门举办豪华生日派对的图片登上了各网站娱乐频道的头条,郭美美本人还在微博中展示了生日派对上的图片集锦。“郭美美从被网民揪出来到现在一直在炫富,她有各种价值不菲的名包,有跑车,还能花几百万元为自己办生日派对,说明她有赔偿能力。”覃华说。

      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发现,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红十字会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4月20日,四川庐山发生地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出的募捐倡议遭到网友满屏“滚”的回复,与此同时,大量的个人捐款和企业捐款涌向民间基金会,壹基金在短期内收到的捐款就达上亿元。

      徐昕通过微博隔空喊话之后,一些网民也对此发表看法。网友“雪逝空余琴音”说,起诉了郭美美,她背后一长串真正的贪污蛀虫岂不就要曝光了,盘根错节的权力网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郭美美可以如此有恃无恐。网友“延陵衍派亚晓”说,对郭美美的宽容,验证了民众的质疑。

       覃华说:“要想恢复名誉,这是最后的机会。”

       6月19日,覃华再次公开发表微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如果今天来不及起诉郭美美,也请发声主张权利,要求其赔偿损失以中断诉讼时效!发声很简单,一句话的事。

       此前,中国红十字会对其近期重点工作作出明确的回应:一是努力让群众满意;二是使红会工作既满足群众的需求,又能在法律框架下有序开展。

       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委员王永透露,关于有人提出的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仅获得了包括他在内的少数委员支持,只有两票赞成。最终,社监委认为,关于对“郭美美事件”重启调查,还有待进一步征集实证。

      有网民认为,优质的司法是解决纷争的好办法,此前陕西的周正龙拍老虎事件,长时间陷入舆论纷争,众说纷纭,缺乏真相。而一旦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周正龙被抓,后被法院判刑,很快平息了争议,困扰公众多时的舆论难题迎刃而解。这样的事例,在近年来的公共舆论事件中不胜枚举。目前,郭美美已经成为网民心中的一个心结,心结不解,红会如何重获信任?

       覃华说:“如果红会需要我提供法律服务,我可以随时提供,服务费照收,最后再捐给红会定向资助某处,借此也看看他们是否能足额发放善款。”

       “我不知道红会是否曾向郭美美主张过索赔权,如有过主张权利的行为,则红会现在起诉也来得及,因为诉讼时效是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两年,中间也可通过主张权利的方式中断时效,重新计算。”覃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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