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勇移民公司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972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新移民出國工作失永久居民身分 長期離境 被指無真实联系

[复制链接]
1972 0
新移民出國工作失永久居民身分 長期離境 被指無真实联系
" v" p) j0 R9 k2 L" @; x7 i8 [% c: s! N) K) u% u
      獲加拿大永久居民移民身分,受聘於溫哥華一回收公司,在中國任職助理總經理的新移民畢俊濤(Jun Tao Bi,譯音),因在中國遺失楓葉卡,在申請旅行文件時,被認為與加國公司無真實聯繫,又無法舉證未來公司會聘他回加工作,被移民及難民局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當事人雖然向聯邦法院上訴,但遭駁回。移民律師指,是宗判例將令未來外派工作的永久居民愈來愈難成功入籍。
' x3 @1 O& J+ f! j6 e+ O+ Z0 _ 7 I  c* {  Z+ {. |  e) _, h% L  r
$ [6 z  y" L! h( p
本報記者張文慈報道# N6 r8 K) N2 T: N: Z* p
* I$ ]% y0 G) `4 E5 Q" c  v

! I, R  e, p$ ^" e: e# U5 E根據聯邦法院文件顯示,來自中國廣東省的新移民畢俊濤(Jun Tao Bi,譯音),在2005年9月,與申請投資移民的父母和妹妹一起抵溫市居住,但一個月後,畢俊濤隨即返回中國。而2005年10月到2007年2月期間,他沒有工作,直到2010年1月,才與一家回收公司簽約,擔任該公司在中國的助理總經理。  s* r3 p/ ]6 P) d, _

1 V; }0 r0 ~  Q- z: f8 G- n. i; r! s& I4 @5 [% K3 _; y
在中國被竊楓葉卡
  ~* G. J8 I% t, P7 A2 c/ y+ u" s
8 g; M3 Z) k  K" u" y0 Q- t) d7 a2 p+ Z- |
文件指,2009年6月間,畢俊濤稱他在中國遭賊人偷竊錢包,包括楓葉卡、信用卡全部遺失。隨後他向當地公安報案,除向移民部申請換領新楓葉卡,並向加拿大駐華大使館申請旅行文件,以便返回溫市。4 p. _) \! k1 @5 j- G8 I
在遭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拒絕簽發旅行文件後,他向移民及難民局移民上訴庭提出上訴。不過上訴庭審裁官指出,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簡稱IRPA)第28條規定:在任何一個5年時間之內,永久居民必須有2年時間居住在加拿大。雖然由加拿大公司派駐海外工作的期間,可被視作為在加拿大境內生活的時間,但派駐是暫時性,需保持與加拿大公司的真實聯繫,以及可舉證未來公司會聘回本地工作。審裁官最終以未符合居住時間,取消畢俊濤的永久居民資格。
# e+ n( g# ]6 d
) }& B! C7 Z# m+ P7 f# c$ l1 ?5 N/ d2 A% L
聯邦法院駁回上訴0 }; }; \/ h& V/ o! U( }# C2 A0 W% X
  b, E4 y* m; P9 E( I
' U( i7 g4 _: Q! X" G
畢俊濤在去年6月遭上訴庭拒絕後,他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不過今年3月7日,法院駁回他的案件。
' Y: H0 R/ r5 B4 M* H' x文件指,法官除同意移民上訴庭的法律詮譯,同時指畢俊濤過去既未在加國為該公司工作過,自己也承認不認識加國公司任何一個職員,也不知道有其他同事在中國工作,顯然並不存在與公司的真實聯繫,又無法舉證未來可獲公司聘回加國工作,最終駁回他的申請。
$ j; _! P/ p& z3 Q畢俊濤曾在2010年4月17日致函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要求提供協助,幫他重返加拿大。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5

关注

7

粉丝

237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维权声明: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右下角举报,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也有大量原创,本站欢迎转发原创,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3-2020, WinnipegChinese.COM
GMT-5, 2024-5-4 16:06 , Processed in 0.045566 second(s), 28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