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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大学生》杂志上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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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吻

剑之晶

男人是为征服世界而生活,女人是为享受爱情而呼吸。

虽然现在芸芸众家兄弟都叫嚣要来个“八、三”男人节,但是你不能否认这句话的普遍性。每一个女孩子,自她认为早上起来后,“画眉深浅入时无”远比“洗手试羹汤”重要时,她就会憧憬来一份完美的爱情。

憧憬爱情时,她会如痴如醉;爱情在轻叩心扉时,她会茶饭不思;徜徉爱情时,她会心愉情悦;而当爱情离去时,她悲苦凄迷。

既然这有其普遍性,那么也就有其个别性。

很不幸,我就是那个别性中人。爱情对我来说,很多时候它只是个词组。虽然也有一些男人在征服世界的同时,顺便也想眷顾一下我。无奈,其间的距离岂是人鬼殊途可言。

我一直都认为是父母的爱情观影响了我。爸爸妈妈虽然是媒妁之言,却无父母之命,因此算的上半个自由恋爱者。他们的爱情轻风细雨无关,电闪雷鸣相随,就象十番锣鼓合奏中的一副铙或钹一样,动不动就“咣”一声。在我没有出生时候,他们这种乐器中领头作用的爱情,还有一些余音饶梁的别样甜美。而一旦我这个南郭先生的门徒——吹竽的人——加入,在他们时不时发出时代强音的大节奏面前,就不可避免地噤若寒蝉了。所以,小时侯的我是个有点自闭的女孩子。稍大点,认了些字,看了些书,自我调节了好久才慢慢走了出来。

中学时,爱情既不想望也不想及,有点相关的知识也是人云亦云,说句纸上谈兵都有点高抬我。那时,我发奋读书。在豆蔻年华之时,我有憧憬的权利,徜徉的资本,可惜拥有的时候我不屑一顾。好歹毕业了,我也成了大家闺秀,对那点小家子想想的东西就更不留恋了。毕竟还有大学这几年横亘面前。

刚来到西安这个十朝古都时,说对爱情完全地漠不关心,那就该怀疑我的心理是否健康了。但是这么久的时间,竟然没有发现一个能让我稍加侧目的小王子,哪怕象样点的书生哥哥也行啊。

没有爱情的大学就不是完整的大学。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现在想想这个人还有点欠抽。无须多言,大家也知道我有点红颜薄命了。不过,我总算有了点小小的艳遇,自我解嘲吧算是抓住了点尾巴尖尖。

这是大学的最后一天或者说是毕业的第一天吧。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已陆续飞鸟归巢,我打点好行装也准备东渡黄河回到美丽的青岛家乡。隔壁班的耀是个热心的男孩子,来自广东。在本班男生军团已作鸟兽散的时刻,他帮我搬运两个有半人高的大箱子,而我则和同室的金兰们水漫金山,难分难舍。

坐上火车,我勉强可以装出笑颜了。我把手伸出窗外挥动,对四年的同学说着再见。而我蓦然发现一向没肝没肺阳光到底的耀却是泪眼婆娑。许是别愁离恨吧,我冲他点了点头,心中并未深想,只是大声说“保重、保重”。

火车起动了,想着几年的点点滴滴,我黯然神伤,强忍不看窗外。

突然,手机铃声大起,是耀的号码在跳动。一按接听键,还没放到耳边,就听到他的话语夹杂着黄河决口般的哭声,“亚亚,我喜欢你——”我望向窗外,耀耳边放着手机,跟着火车在跑动,脸上已是泪水纵横。他的身后,跟着我的姐妹们,同样的哭声震天。刚有点淑女形象的我又泪开二度,在泪水迷糊了理智的情况下,我不顾火车已加速时的极度危险,将半个身体探出窗外,拼命地向他们挥手,语拙地喊着“保重,保重”。

邻座的两位大爷拼死拼活把我拉进了车内,我看着月台上的他们,愈发悲从心来,哭声就更不加控制。耀一直在跑着,一直在挥手,他的身影越来越远,声音越来越小。当是时,正是日头西挂、火车东行,本就泪眼迷蒙再迎光而视,看他的身影就更有点模糊。但是那个场景却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了:灼热的阳光,急驰的火车,拥挤的月台,哭哭啼啼的姐妹,还有边奔跑边挥着手的耀。

为什么有的人直到最后一刻才将那几个字说出口呢?

交通虽然方便,但世界毕竟还是很大,咫尺就是天涯。好多热恋的人心知肚明:毕业了我们就分手。而耀,这个我认识了四年的男生,在我的印象里真的是不显山不露水,偏偏要在各奔东西的时候通过这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方式来让我记住他。

我不清楚他的目的何在,以及他接下来要干什么。现实中的我过早脱离幻想的时代,当舍友崇拜着某位歌星或影帝的时候,我在努力学习着法律,并在大二期间就拿到了律师证书;当美丽的姐妹们看着隔壁宿舍一窝窝恐龙们都争相出门寻猎,并且时隔不久个个都挽着蟾蜍而归,何况其中也不乏骑着白马的青蛙时,她们也开始魂不守舍了,当然最外在的后果就是化妆时间猛增,而我则整天青头紫脸准备着“雅思”、“加依”的考试,这让我有幸在毕业前夕得到了德国某所大学的录取书。风月似乎与我无关,爱情绝对与我背道而驰。本以为生活千年不变,多少年后我会按部就班结婚生子,谁知道这个最后呼声的家伙非给我添点小“麻烦”。

说真的,我说不出是喜悦,还是难过。当时的离别场面,我的泪水无止境,而耀的表白则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让我更加肆无忌惮。但是,我明白,我的眼泪不是因为他,我的感动不是因为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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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晶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9-3-6 11: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车上,接连不断收到他的短信,都是“我喜欢你”。人已远去,城市也消失。初遇棘手问题的我选择了静观其变。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相安无事。

话又说回来,对自己大声说“喜欢”的男孩子,在我心目中与普通朋友还是有些区别的。等待出国的日子里,那个场面在脑海里不挺地回放,最后简化成阳光下一个男孩在奔跑,渐行渐远最后与太阳融为一体。因着自己的现实或对爱情的不感冒,我差不多十几天后就暂时忘得一干二净了。

大概在毕业后一个月的时间吧,我突然接到耀的电话,已工作的他说要到济南出差并说要到青岛来看我。我有些高兴,毕竟同在一个大学里,而且还就在隔壁班的,因为怀念大学就爱屋及乌了,不知道有没有月台相送的原因。不过我倒是害怕他真的来我家,有些不好收场,因此我决定去济南看望他,对家里就说去堂兄那玩。

再见时,他仍是那么死皮赖脸地阳光十足,而且还有些大大咧咧,看来他是忘了那件事情。我舒了一口气,还真害怕他再说些什么,不知道怎么面对。

晚上我和他及他的同事,两男三女一起在咖啡屋里闲聊。中途他和一个女孩子出去好久没有回来。我心想,这家伙果然是没心没肺,才一个月就勾搭上了别的女孩。很奇怪的,我没有一点嫉妒,反而有种庆幸的感觉,呵呵,呵呵,小女子才高八斗,差点阴沟里翻船折煞了名头。

当十点多钟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让我到门口。没有多想,我径自出门。在咖啡屋门口,灯火通明白昼一般,他站在那儿,微笑着,身边树着个一人多高的大纸包。明显感觉到虽然他极力想气定神闲,还是掩饰不住有点气喘吁吁。这家伙,去哪火并了半天?

待我站定,那仁兄一挥手,边上的大纸包竟然动了起来向我靠过来,我吃惊不小。耀全然没有注意到我的神情,他伸手抓住大纸包一扯,“霍”的一声,我只觉眼前一片耀眼的红。定睛一看,我的嘴不自觉成了0型,估计眼睛也差不多。

摆在我面前的,郁郁葱葱、挤挤挨挨全然一座玫瑰的小山,一千朵,不,足有一万朵。刚刚采摘下的玫瑰,还带着自然清新的强烈气息,扑面而来。花上布满了露珠,在灯光的照射下,象满天的星星在腾挪跌宕。一万朵玫瑰组成的红艳象在燃烧,让周边的空气跟着沸腾,令人窒息。那一刻,我目瞪口呆,心脏都快停止了跳动,整个人感觉在膨胀,而内里的思绪和灵魂却飘到了玫瑰花上,与之共同跳跃飞舞。

边上几多情侣和一些过往行人同一时间也风度全无,发出了最原始野蛮的“嗷,嗷”声。

耀似乎很满意他带来的惊世骇俗,胸有成竹地来到我的面前,抓住我的手又来了句老生常谈:“亚亚,我喜欢你”。我还在瞠目结舌,神游太空,想来是无动于衷的表情了。

玫瑰山很配合地转身。原来花中暗藏机关,一部小巧的推车隐匿其中,而耀的女同事则满头大汗的藏身山后,只能凭着感觉及耀的口令行动。她有点艳羡地告诉我:“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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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晶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9-3-6 11: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耀拉过玫瑰山,把一精致的彩拉带放入我的手中。哎,古今中外只听说过抱玫瑰花的,还没见谁推或拉过玫瑰花。

周围的起哄声音更大了,我能感觉到男士在耀面前的汗颜及女士在我边上的艳羡。

也许是效果过于良好,耀的感觉也跟着飙涨。他半拥着我接着对我说:我真的很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仅限于此还好,但是路人给了他百倍信心,我的惊诧让他武断独裁起来。

他低下头对尚被惊诧地有些神志不清的我吻了下去,或者说根本不算吻,蜻蜓点水般,风驰电掣地接近又迅雷不及掩耳地离开。

人群又爆发了天塌地陷的掌声。我一瞬间好象诸神归位,眼泪刷的流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哭,或者说知道的不确切,就是到今天我还是这么说。也许换做别的女孩子,碰到这种如此煽情的场面,即使对方恶贯满盈,恐怕也会芳心暗许,从此后与他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地浪迹天涯。

我虽然有些清高,但绝对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对爱情我有着自己的定位,自己的理解。爱情虽然离我很远,很多的时候我也会对它大加鞭笞,但我也不是那种明日其臭,暗品其香的人,远是远但不会不着边际,鞭笞是鞭笞但不主张青灯古佛。

有时我想并不是我太排斥它,或者我多么不开窍,而是它在我的心目中过于神圣,象西天的如来,或行于水面的上帝,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效果,而平时我是不会想的到他们的。

我也尝用古人遗训,对爱情也采取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则无患的方法。当然差点以往的记忆里也有些许诗意的爱情。静谧,一如玫瑰花蕾。絮语,对着朝阳的清新。爱情的脚步那么轻盈,我不知道他已来临。

而现在呢?

我哭,我还是哭,我连哭的理由都没有想出来。我拉着玫瑰花车象无助的小孩,受了天大的委屈般。

当周围人以为理解了我,以为我是莫名感动时,耀看出了点端倪。他趴在我的耳边小声说:“别哭,亚亚,明天给我一个答案好吗?”当是时,虽然我不知道为何而哭,但是仍然哭的非常投入,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或者就没想要怎么办。

他的同事都出来,刚要表示出错过世纪求爱场面的遗憾时,耀制止了他们。

最后,耀雇了辆小卡车,载着花跟在的士后面送我去堂兄那。

仅大我两岁的堂兄看见玫瑰山先也是带点喜欢的非常惊讶,当再看到我梨花带雨时,他不禁愤怒,以为我被人欺负,想对耀们抱以老拳。耀的同事解释了半天,而我也哭着阻止了他。

耀走后,我慢慢平静了下来,向堂兄说了前因后果以及自己的感受。早工作两年的堂兄有着一份理性的认识和感性的觉悟,加上旁观者的清醒,他对我说了如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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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晶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9-3-6 11: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是快刀斩乱麻的事情,要的是果断。如果心有所愿,那就早点皆大欢喜。若是明知不可,切不能得过且过。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不论内心感受的只求曾经拥有,还是分清酸甜苦辣的终生相守,虽有点踌躇但必须决断。

那一晚泪水伴我眠。

我思前虑后,还是认为堂兄说的是金玉良言,我要告诉耀,我不是他要找的女孩子。当第二天我告诉他的时候,耀选择了沉默是金的做法。

一段边缘爱情就这么夭折了。

我直言,初吻对我来说不是美好的。它与初恋脱节,孤零零地立在脑海里。离开它的载体,它只能是遗憾。我没有感受到电流全身的酥麻,更没有心飞九天的晕眩。而我的初吻确实就这么不见了。

一个男孩吻了我,蜻蜓点水的吻在我的唇上划过,象流星一样,瞬间消失无影无踪。我没有感受到男孩排山倒海的阳刚,也没有感受到自己心如鹿撞的羞涩。初吻远不如阳光下一个男孩在奔跑的画面给我的感受来得真切。

是的,也许内心深处另一个我已默默准备了好多年,希望在理想的场景下,与心爱的人沐浴焚香后两情相悦倾心相吻。没想到最后猝不及防,连留恋的心理准备都没有就匆匆消失了。因此,我哭,我哭,我还是哭。不过,我也感谢他。他给了我女孩时期最无与伦比的经历,让我的人生因那玫瑰山而更加绚烂多彩,虽然这与爱情无关。

初吻必须由初恋而生,并相辅相成才能美好无比,它不可以孤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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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9-3-6 17: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去中国留学 呵呵
不求发帖多,但求一日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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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晶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9-3-7 21: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常驻中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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