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勇移民公司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2582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新移民出國工作失永久居民身分 長期離境 被指無真实联系

[复制链接]
2582 0
新移民出國工作失永久居民身分 長期離境 被指無真实联系+ K- B/ }3 l  K
2 U; h7 W4 ^3 _  z
      獲加拿大永久居民移民身分,受聘於溫哥華一回收公司,在中國任職助理總經理的新移民畢俊濤(Jun Tao Bi,譯音),因在中國遺失楓葉卡,在申請旅行文件時,被認為與加國公司無真實聯繫,又無法舉證未來公司會聘他回加工作,被移民及難民局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當事人雖然向聯邦法院上訴,但遭駁回。移民律師指,是宗判例將令未來外派工作的永久居民愈來愈難成功入籍。. _& |" P1 D# h; Z. I1 {# P2 ?$ V
8 W: w0 p0 w- v7 e: O$ ]8 C5 d) S
2 Y, |7 _! F- q+ L9 o8 ~; Q5 j3 t
本報記者張文慈報道5 U; V7 T1 x6 w' K' G' J& ]

9 G6 A" r" A$ x$ v. Q8 p, ]1 H9 _/ L
根據聯邦法院文件顯示,來自中國廣東省的新移民畢俊濤(Jun Tao Bi,譯音),在2005年9月,與申請投資移民的父母和妹妹一起抵溫市居住,但一個月後,畢俊濤隨即返回中國。而2005年10月到2007年2月期間,他沒有工作,直到2010年1月,才與一家回收公司簽約,擔任該公司在中國的助理總經理。
& r3 l2 \% k$ f- S' J$ u6 N5 Q
8 m4 S9 N9 [2 I8 y% }  v& {, c5 J7 R4 j! }+ Q4 W
在中國被竊楓葉卡$ L# Z' y; z0 [& [5 C( X

0 W3 C! @& k; Z( W0 U7 y0 ]# m0 T  R" u9 |
文件指,2009年6月間,畢俊濤稱他在中國遭賊人偷竊錢包,包括楓葉卡、信用卡全部遺失。隨後他向當地公安報案,除向移民部申請換領新楓葉卡,並向加拿大駐華大使館申請旅行文件,以便返回溫市。+ V! A" {: B: }# j' @) X2 {2 U% t
在遭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拒絕簽發旅行文件後,他向移民及難民局移民上訴庭提出上訴。不過上訴庭審裁官指出,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簡稱IRPA)第28條規定:在任何一個5年時間之內,永久居民必須有2年時間居住在加拿大。雖然由加拿大公司派駐海外工作的期間,可被視作為在加拿大境內生活的時間,但派駐是暫時性,需保持與加拿大公司的真實聯繫,以及可舉證未來公司會聘回本地工作。審裁官最終以未符合居住時間,取消畢俊濤的永久居民資格。
: F: u4 G3 }! U8 Q, r0 T 6 z& \8 L' n' \, @/ @8 {  B

2 D& ?( L+ |' B9 o, H9 h& X聯邦法院駁回上訴! Y- k# T/ W/ O, E5 U. A
+ U$ C3 e1 ]5 d1 i5 o# }
, I4 M0 q. T! s# K% p  G9 ^
畢俊濤在去年6月遭上訴庭拒絕後,他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不過今年3月7日,法院駁回他的案件。
1 X/ X. O/ \& P+ P& C% C  ^文件指,法官除同意移民上訴庭的法律詮譯,同時指畢俊濤過去既未在加國為該公司工作過,自己也承認不認識加國公司任何一個職員,也不知道有其他同事在中國工作,顯然並不存在與公司的真實聯繫,又無法舉證未來可獲公司聘回加國工作,最終駁回他的申請。: \# c6 S, D6 T2 |- P" R
畢俊濤曾在2010年4月17日致函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要求提供協助,幫他重返加拿大。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5

关注

7

粉丝

237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维权声明: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右下角举报,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也有大量原创,本站欢迎转发原创,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3-2020, WinnipegChinese.COM
GMT-5, 2025-3-29 10:13 , Processed in 0.031083 second(s), 28 queries .